麻 雀
麻雀是极普通、最常见的鸟,只要有野草的地方就有麻雀的足迹。在鸟类王国,它可算得上是真正的草根儿了,是鸟中平民,就像自然界的野草、乡间的农人一样。它没有华丽的羽毛,也没有婉转的歌喉,是真正的丑小鸭。它长得灰头土脸,其貌不扬,和泥土一个颜色,在地垄里、枯草间、秃枝上,要是它卧着不动,你几乎就看不见它。这可是它为了伪装隐蔽自己,长期进化的成果。其实,动物与人类有着同样的智识。我们应该多向老子请教一下生活的智慧,学会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不要动不动就唯我独尊,总喜欢凌驾于万物之上,这样早晚会遭到大自然的惩罚的。毋庸讳言,难道这样的例子还少吗?
麻雀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喜欢在有人烟的地方活动,是动物一族里少有的亲近人的物种。在不少地方,人们亲切地称它“家雀儿”,它就像家中的宠物一样,俨然成了家庭的成员,可见其与人类的亲密关系,的确不是一般。
过去曾有人说它是害虫,五十年代,因了一位伟人一句随便的话,它曾和老鼠、苍蝇、臭虫一伙还被戴上了“四害”的坏帽子,惨遭围攻捕杀,实在是一桩冤假错案。诚然,麻雀的确吃庄稼,但它也吃掉了大量的害虫,秋冬时节以草籽为食,又除却了许多莠草,对于庄稼的贡献远远大于它对庄稼的损害。这是不争的事实,已被科学研究所证实了的。所以,那位伟人知错就改,赶紧给麻雀平反昭雪,摘掉了坏分子的帽子,由蟑螂补了缺。后来臭虫绝了迹,大家又公推蚊子入选“新四害”,这回人们再没有什么异议,一直维持到现在也没再改选。不管推举“旧四害”还是评选“新四害”,老鼠、苍蝇每次都全票当选,足见这两个家伙的可恶,而公正地为麻雀平反,摘掉了四害的帽子,证明人民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麻雀是故乡地地道道的土著居民。不管冬寒夏暑,一年四季都生活在家乡这方多情的土地上,一辈一辈从没见它迁徙过。这在我北方的家乡,除了喜鹊外,还没发现第二个(也有可能是我孤陋寡闻的缘故罢)。近年来,由于气候变暖的缘故,野鸭也偶尔在这里越冬。但这只是个案,也仅仅是“偶尔”而已。燕子虽然也是这里的常客,因为专吃害虫,是益鸟,人们也很喜爱它;但它毕竟和大雁、野鸭、白鹭等鸟中贵族一样,只是这里的过客,用现在时髦的话或称做访客、来宾,耐不得寒冷,一到冬天就跑到南方温柔之乡享受奢侈的生活去了。冬去春来,毫厘无爽。而麻雀则不同,不管严寒酷暑,总是坚守在这里,不离不弃,耐得住寂寞,受得了贫寒,忠厚得很。单从这一点看,它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乡,用乡亲们的话说它不是“客家子”,它是这里的主人!这实在是难能可贵的品质。
说到这里,不禁想起了一个时髦的词儿——“鸟人”,据说是一种颇为时尚的生活方式或生存状态。每年一到冬季,北国的富人们便纷纷争先恐后地“飞”到海南等气候温润、风景优美的地方去越冬,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再“飞”回北方去,像候鸟一样地择地迁徙而居,据说能祛病强身,延年益寿。这里暂且不说炫富摆阔“烧包”(是否涉嫌腐败也未可知!),也不论惯坏了贵体、适应环境的能力严重下降,沦为温室里的花朵。单就这“鸟人”一词,也实在是不敢恭维的。想必大家都知道,在宋元小说话本中,“鸟人”是骂人的话,甚为不雅。黑旋风李逵的口头禅即为这“鸟”字:“杀进东京,夺了鸟位”、“你这鸟人”、“我却怕什么鸟”,等等,不一而足。没想到现如今反倒成了香饽饽,惹得众多时髦一族艳羡垂涎。真是沧海桑田,今非昔比,简直令人哭笑不得。这就叫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也有。一人一路,不必烦恶,且由他“鸟”下去、“髦”下去罢,一笑置之可矣。
还是继续说我们的麻雀罢。俗话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然而它弱小的体魄里却蕴含着的博大的母爱的力量,更是令人惊诧、令人敬仰!让我们看一看屠格涅夫在《麻雀》一文中的描写罢。当老麻雀乳臭未干的孩子不小心从巢里掉到地上,受到了大猎狗威胁的一刹那,“突然,一只老麻雀从一棵树上飞下来,像一块石头似的落在猎狗面前。它扎煞起全身的羽毛,尖叫着,用自己的身躯掩护着小麻雀,想拯救自己的幼儿。可是因为紧张,它浑身发抖,发出嘶哑的声音。它呆立着不动,准备着一场搏斗。在它看来,猎狗是个多么庞大的怪物哇!可是它不能安然地站在高高的没有危险的树枝上,一种强大的力量使它飞了下来。它在做自我牺牲!猎狗愣住了,它可能没料到老麻雀会有这么大的勇气,慢慢地、慢慢地向后退。”
写到这里,作者不由得由衷赞叹:“是的,请别发笑,我对那只小小的、英雄般的鸟儿,对它的爱的冲动肃然起敬!爱,我想,比死的恐惧更强大。只是靠了它,生命才得以维持、得以发展啊!”
多么精彩啊!我们在惊叹文学大师生花妙笔那精湛的描写带给我们心灵震颤的同时,更惊异于“英雄般的”麻雀那博大的母爱,以及由爱激发出来的那惊人的无所畏惧的勇气,不由得不让作者和读者对这小小的麻雀“肃然起敬”!有“现代陶渊明”之称的台湾散文大师陈冠学,在他的《田园之秋》(一部堪比《瓦尔登湖》的散文名著)一书中写道,当雏鸟受到敌人威胁时,母鸟会装作跛脚等等受伤的样子,用假象来引开敌人,以保护自己的孩子免受伤害,证明动物与人类有着共同的智识,其母爱一点也不逊于人类。对这一观点。我是颇为赞成的。
麻雀喜欢群居,可能是因为个体弱小的缘故罢。特别是秋冬季节,收获后的田野里成群结队的麻雀,呼啸而来,呼啸而去,有时黑压压的一大片,飞起来遮空蔽日,煞是壮观。这种阵势,就是鹰隼等猛禽见了也会心惊胆战,不敢招架,只好落荒而去。恐怕这就是团结的力量罢?由此可见麻雀善于自我保护的生存智慧。
麻雀是益鸟也好,害虫也罢,学术界争吵了多少年,现在已有定论,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捕杀。不管别人怎么说,反正我是把麻雀当做朋友的。从生态平衡的角度说,自然万物都是我们人类的朋友。黑格尔也说过,存在即合理,这话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不无道理的。过去在农村老家住的时候,家里有公鸡司晨,每天早晨总是被公鸡叫醒;后来有了挂钟报时,妻嫌公鸡不下蛋,光费粮,就把公鸡宰了,过年待了客。这些年,每天早晨总是被麻雀吵醒,因为它每天天不亮就到院子里觅食,又总是唧唧喳喳地吵闹个不休。以我观察,它们争吵也不纯粹是争食,主要是天生顽皮,喜欢嬉闹。因此,乡邻们发明了一个歇后语,叫做家雀儿吵架——胡唧唧。没想到这小小的麻雀还能给人类以启迪,恐怕这是麻雀自己连做梦也没有想到的。
要说喜欢,我还是最喜欢冬天的麻雀。这是因为,冬天其他的鸟族都移民到南方享福去了,花草树木昆虫们也都酣睡的酣睡、蛰伏的蛰伏,整个自然界死气沉沉的,了无生趣儿。麻雀,只有麻雀,还待在这里与我为伴,在这万籁俱寂的寒冬,依旧飞来飞去,依旧叽叽喳喳嬉闹不止,为枯燥的冬天凭添了许多的生机与乐趣,给了我孤寂的心灵极大的慰藉。特别是下雪后,麻雀在雪地上蹦蹦跳跳地觅食啄食,在雪地上印下了一个个的“个”字,极像工笔的竹叶,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画家的作品呢。每到这时,便有乡人罗雀。在雪地上用树枝支起一个竹筛,竹筛下面撒些米粒,树枝底部系上细绳,罗雀人狡黠地牵着细绳,阴险地躲在远处盯着,见有麻雀过去啄食,便急忙拉倒竹筛将麻雀扣住,然后烹为美味打了牙祭。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我对这种把戏是颇为反感的,甚或说深恶痛绝亦不为过,但到底也无奈他何。人类社会同类相残的事尚且络绎不绝,更况鸟哉!现在,由于人类过度排放,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地球变暖,雪下的少了,(你看,到底遭了报应。好在已有所悔悟,开始重视保护环境,善莫大焉。)罗雀的没有了,但时见用弹弓打鸟的,同样的可恶。希望有关部门尽职尽责,严格执法,保护好我们的朋友。
但愿人们学会尊重自然万物,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吧!否则,连平民化的麻雀也成为珍稀物种,濒临灭绝的话,那么我们将自食其果,悔之不及!在九泉之下更无颜面对我们的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