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为加大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扩大到了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
一、补 贴 申 领 条 件
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正常经营并在申请前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4个月以上的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每户补贴标准为2000元。
二、补 贴 申 请 材 料
1.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电子凭证;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原件;
4.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申 请 受 理 审 批
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如实填写《潍坊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携带申请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人社所受理后认真审核创业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考察现场,确保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汇总申报材料上报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县市区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审批,登录山东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完善创业者系统信息,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填报《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汇总表》,待补贴资金发放后,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装订存档、备查。
四、补 贴 资 金 拨 付
资金采取按季度申报、审批后拨付资金的结算办法。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施行后,若上级政策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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