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荒不仅会造成大气污染,还可能引发火灾。然而不少农民朋友面对秸秆可能心存侥幸,图一时方便,露天焚烧秸秆,方便了自己,却污染了空气,损害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露天燃烧秸秆、杂草也会触犯法律,受到法律严厉的处罚。因此,我们号召朋友们一定要正确处理秸秆、杂草杜绝露天燃烧,还世界一个蓝天。本着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原则,现将我镇典型案例公开进行通报。
案例一
龙池镇派出所依法对单某某进行训诫,综合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龙池镇派出所依法对温某某进行训诫,综合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在执法队员的批评教育下,温女士认识到错误,主动接受处罚。
案例三
龙池镇派出所依法对魏某某进行训诫,综合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露天焚烧隐患重、危害大。进入春季以来,我们依托‘技防+人防’监管体系,不断加大对秸秆焚烧行为的查处力度,但仍有个别人选择‘一烧了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巡查频次,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助力打好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全力守护好蓝天。(水韵龙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