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昌邑市人民医院疫情期间患者就诊须知20220330起

昌邑市人民医院疫情期间患者就诊须知20220330起

患者就诊须知
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实名就诊,所留信息真实有效。二、根据上级要求,自2022年3月30日起,所有人员进入门诊前,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及核酸采样,凭身份证或健康码进入门诊。

三、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及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由专人闭环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四、1.对于健康码为绿色、行程码带星号潍坊地区以外人员,由导诊人员通过“涉疫人员专用通道”到门诊一楼涉疫人员专用诊室(原康复医学科门诊就诊),导诊人员联系相关专业医师接诊。

2.行动不便,使用轮椅、平板车就诊的人员通过“绿色通道”测核酸后进入门诊大厅。急危重症患者直接到急诊科就诊。

3.就诊当日已经测过核酸的就诊患者,持当日已经测过核酸的有效证明,如缴费记录或当日核酸检测报告,由“绿色通道”进入门诊。

五、请正确佩戴口罩,尽量减少陪诊人员,保持1米距离,按顺序就诊,就诊区域分散候诊。

六、若因故意隐瞒涉疫相关情况,造成不良后果,患者及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因此造成的不便,请您谅解!我们将全力以赴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昌邑市人民医院

2022年3月30日

审 核 | 徐芸中 赵林平编 辑 | 刘晓媛

供 稿 | 孙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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