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市民政局开展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经社会组织自评申报、评估专家组实地考核、评估委员会评议,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对2家参评单位分别作出了评估结论。现予公示。
5A级社会组织(1家)昌邑潍水学校4A级社会组织(1家)昌邑厚德英杰医院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者,请与昌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7228125电子邮箱:cysmzj7228125@wf.shandong.cn
昌邑市民政局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