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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昌邑市妇幼保健院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就诊须知

一、根据上级要求,自2022年3月30日起,所有就诊者入院前,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进行核酸采样。
二、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实名就诊,所留信息真实有效。
三、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及健康码红码、黄码人员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四、行程码查验
(一)行程码带星号人员
1.昌邑本地人员
若您属于由封控区人员或中风险区来昌返昌人员请到定点医院就诊,如您已来医院请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就诊;需抢救人员请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就诊。
2.外地人员
(1)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应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居家的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如您已来医院,请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就诊。
(2)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应有来昌邑前的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二)行程码不带星号,但显示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须持有入鲁前24小时内或入鲁后的核酸阴性证明。
五、请正确佩戴口罩,尽量减少陪诊人员,保持1米距离,按顺序就诊,就诊区域分散候诊。
六、住院患者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实行一患者一陪护管理,且陪护一陪到底,中间不能换人,涉疫人员不得作为陪人,住院期间禁止探视。住院患者及陪人,由医院提供订餐送餐服务,不得订外卖。
七、若因故意隐瞒相关情况,造成不良后果,患者及陪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疫情期间给您就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

昌邑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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