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彻底消除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创造文明、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对昌邑市南苑东街(天水辅路至新昌路路段)实施禁停管理(停车泊位除外)。凡在该路段违反规定停放车辆的,自2022年4月15日零时起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期间,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增派警力,高频次整治机动车不入位停放、入位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逆向停车、在禁停路段违法停车以及占用车行道和人行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严格做到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取缔、及时清理,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经过阶段性整治
南苑东街道路违停情况明显改善
下一步将不定时上路检查整治
确保道路通行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