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潍坊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该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我校共计划招收15人,其中音乐5人,美术5人,体育5人。
说明:报考我校艺体特长生各专业最终录取人数根据报名与生源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若某一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计划数3倍,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减专业合格名单,剩余计划数调整到其他专业进行录取。
以上特长生招生计划数额,均不占今年教育和体育局下达给我校的民校生和综合高中试点生招生计划数额。
二、招生范围及条件
1.昌邑市在校初中应届毕业生。
2.具备一定专业素质。
三、报名与专业考试时间
1.报考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我校的一个专业,不得兼报其他专业,不得跨学校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2.报名时间:4月25日,上午8:00-11:00,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持考生学籍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介绍信、报名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办理准考证用)到昌邑市文华学校(院校东街297号)南门处报名点集体报名。
3.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艺术、体育特长生考试统一定于4月28日上午8点在我校进行,具体各项目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我校组织专业考试、阅卷、成绩统计、发放专业合格证及录取工作,教育和体育局相关处室全程指导、监督。
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和考试时,实行考生、学籍卡、专业考试准考证三对照,当场打分的专业考试成绩需要考生当场按手印认可,并张榜公布。
五、专业合格考生的确定
艺术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专业合格人数,最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
体育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专业合格人数,最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倍。
六、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考生专业合格通知书由我校统一发放,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持考生专业合格通知书及有关规定的材料,到我校统一办理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手续,参加6月份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一)艺术特长生录取
专业成绩合格的艺术特长生在中考文化课档次不低于十二档次(含十二档次)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被录取的专业合格考生自动调入普通生计划参与录取。
(二)体育特长生录取
1.专业录取考生总数不能超过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中的各大项和小项之间的招生计划数要根据考生生源质量情况统一权衡,以确保生源质量。
2.体育专业合格的体育特长生在中考文化课档次不低于十二档次(含十二档次)基础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未录取的专业合格考生统一自动调入普通计划参与录取。
(三)被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入学后必须参加艺体特长训练。
(四)若考生未被录取为艺术、体育特长生,且普通生计划也未被录取,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参加统一录取。
七、防疫要求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于特殊的疫情时期,学校疫情防控办对本次招生考试有如下规定:
(一)入校
1.严格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详细做好来访登记工作,凡是患传染病或疑似者,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2.到我校参加各类测试的初中考生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打印好的健康码、行程码、健康《承诺书》及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由所在学校教师带队,并配戴口罩,统一由学校南门入校,入校前由带队教师到门卫登记处统一登记,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者禁止入校。
3.考生入校后由相应引导员直接带领到相关考试区域,考生不得在途中逗留或到校园其他地方闲逛。
4.陪考家长禁止进入学校。
(二)测试区域
1.各类测试前3天、1天学校安排相关人员对测试区域进行彻底卫生整理与消杀。
2.测试前2小时对测试区域全面消杀,对考生接触频次高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楼梯扶手、考场课桌椅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所有考场开窗通风。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留观室设在学校南门东侧,如有考生在相关测试中出现身体不适情况,按照《昌邑市文华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学校招生考试组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一经发现疫情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并做好防控工作。
八、组织架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祥
副组长:侯文东 史培旺
成 员:赵雪梅 李建基 王海燕 孙明辉
2.联系人:
李老师:15689816077
侯老师:15753655860
昌邑市文华学校
2022年4月
健康承诺书和考试报名登记表请点击下载
健康承诺书
2022文华学校艺体特长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昌邑市文华学校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内容
1.音乐专业考试内容(总分100分):
(1)主项(50分):声乐、器乐或舞蹈(民族舞或古典舞)任选一项,自选曲目一首;
(2)听音模唱(10分);
(3)模打节奏(10分);
(4)副项(25分):声乐、器乐或舞蹈。如果主项为声乐,副项不限,如果主项为器乐和舞蹈,副项必须是声乐;
(5)其他(5分):普通话、形体、相貌、气质等。
(6)若考生音乐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下列测试内容依次排序:主项、副项、听音模唱、模打节奏、其他。
2.美术专业考试内容(总分100分):
(1)素描静物写生(50分);
(2)色彩静物写生(50分);
(3)若考生美术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下列测试内容依次排序:素描静物写生、色彩静物写生。
3.体育专业考试内容(总分100分):
(1)田径专项:
男子:200米、400米、800米 1500米
女子:200米、400米、800米 1500米
(2)素质:立定跳远、铅球(男子5kg,女子4kg)
体育专业考试结束后,根据总分排名(专项占80%,素质占20%)。
(3)若考生体育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按下列测试内容以此排序:田径专项、素质(素质按照立定跳远、铅球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