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政动态 关于2021年度昌邑市政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公示
为推进我市市政施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政行业市场秩序,努力创建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根据依据《潍坊市市政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潍建发〔2022〕1号)《山东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鲁建建管字〔2020〕10号)等有关规定,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了2021年度市政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为进一步提高信用评价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2021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申请单位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