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银龄安康工程”工作会议,对2017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表彰了先进单位,安排部署了2018年度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有关工作。市政府副市长孔德奎、市民政局局长马玉涛、市老龄办主任董金洲、中国人寿昌邑支公司经理杨星辰出席会议。
“银龄安康工程”是一项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轻群众负担的政府工程。会上,孔德奎强调,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强化措施、规范操作、把好事办好;要强化督导,严格责任落实,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实现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投保100%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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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务实进取,积极作为,圆满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加银龄安康工程全覆盖的目标。围子街道、北孟镇、都昌街道、龙池镇、饮马镇、下营镇、卜庄镇、奎聚街道、石埠经济发展区、柳疃镇、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义工联合会等15个单位获得“2017年度昌邑市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银龄安康工程是省老龄办与中国人寿山东分公司联合,在全省范围实施推行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是一项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抗风险能力,减轻群众负担的政府惠民工程。
(一)参保对象:60岁以上昌邑城乡居民(也可放宽到50岁以上);
(二)保险期间:一年;
(三)保险责任: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包括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老年公寓、外出旅游(限国内)、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日常生活中的磕碰,户外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伤害,均按保险规定负责赔偿,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
(四)保险费及保险金额:
(五)理赔流程: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后,请及时拨打报案电话:7211323、95519。
信息来源:昌邑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