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集中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日~8月6日
【提醒】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学位安置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时间报名,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对监护人外出,家中只有老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持相应材料原件,8月3日~8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学校,由学校审验符合入学条件后协助指导进行信息录入。
需学校协助进行网络报名的家长,需按要求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记录、测体温、登记、戴好口罩、保持距离,有序进行。
微信关注“昌邑基础教育”公众号,点击“入学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报名审核期间开放)
(“昌邑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昌邑基础教育”信息采集小程序。(建议先关注“昌邑基础教育”公众号,以便接收审核录取结果及通知书)
信息采集期间,如家长遇到小程序打不开、信息页面显示不全、信息上传不成功等技术问题,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
技术支持电话:
于双双:13791616931
姜亚莉:18054400850
王 靖:15762676505
(仅提供技术支持,政策问题请拨打学校招生电话)。
家长在报名系统中所提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报信息将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卫健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政务数据进行对接核验。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会影响后续的报名入学及学位分配,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8月15日家长登录“昌邑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审核结果,接收《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截图保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学校报到。
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网络审核不通过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审核的,家长可持相应报名材料,在8月16日~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学校进行补报名。(进校需按要求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记录、测体温、登记、戴好口罩、保持距离,有序进行。)
转学时间:在8月16日~17日
转学方式:用微信小程序办理。
对监护人外出,家中只有老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转学的,家长可持相应材料(带一套复印件及户口本、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应材料8月16日~8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学校,由学校审验符合转学条件后协助指导进行信息录入。
需学校协助进行转学的家长,需按要求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记录、测体温、登记、戴好口罩、保持距离,有序进行。
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在9月1日前,向当地教育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
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明、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证明(如残疾证等)材料,到应入学学校(户籍所在地学校或符合条件的房产所在地片区学校)提交延缓入学申请。
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缓学期为一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满,应按要求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鉴于公安部门户籍政策变化及城区学校可承受规模及学位有限,从2021年起,我校根据学校可容纳规模分批次进行学位安置,户籍地址、房产(住宅)地址一致者、优抚对象子女优先接收。
如安置完前一批次后尚有空余学位,但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照《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无房产证的按照购房合同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户籍落户先后顺序、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社保缴纳起始时间)或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获取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学位安置。因片区学校学位已满,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由片区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到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2.多次交易(含个人之间合同交易)无法提供合法有效房产权属证明材料的城区回迁房(小产权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3.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暂时无法提供房产证或房产材料的,可按要求提报户口本(必要时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办或土地的储备中心盖章),以原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所在位置划片(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
4.房屋现已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非收据)以及三个月以上的物业、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缴费单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5.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的复印件以及购房原始发票(或缴纳房产契税的完税证明)。
马老师:13869679978
宋老师:13573623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