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
昌邑 1913年(民国二年)裁府。属胶东道,设十个区。1925年,属胶莱道。1928年废道,直属山东省。1938年属第十七行政督察区。
1941年,县人民政府在瓦城成立,直辖县境北部地区,属胶东区西海专区。1942年7月,改属清河区清东专区。1944年属渤海区第五专区。1945年8月,分出昌南县后,辖今围子镇和南逄乡以北地区,分设十二个区。1048年秋,政府机构由马渠移驻县城。属西海专区。
1938年2月12日,日军占据县城后,国民党县政府迁移今流河乡旗杆元家。1939年后,流亡平度、高密等地。属第十三行政专员公署。1945年改属第十七行政专员公署,县政府与专员公署驻流河。
日伪军建立了日伪政府,1938年属鲁南道。1940年7月,改属莱潍道。抗日战争胜利后消亡。
昌潍 1944年5月,与潍北县合并,名昌潍县。属渤海区第五专区。1945年6月复分,改属胶东区西海专区。
昌南 1945年8月,原昌邑第十区划入平度和高密,又分置该县。辖今宋庄及其以南之地区。初为昌南行署,十月改建县人民政府,先后驻西郭家庄子、北孟和饮马。设十二个区,属西海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昌邑 1950年改属昌潍专区。1956年4月1日,昌南县并入,设十四个区。1958年2月,撤区并乡,改建四镇二十一乡;同年9月,成立十五处人民公社。1983年8月,公社改建乡、镇,有一镇十九乡。1967年昌潍专区改名昌潍地区;1981年为潍坊地区;1984年改置潍坊市;县从属。
昌南 1950年改属昌潍地区。1956年4月1日撤销,复并昌邑。1994年6月10日,撤销昌邑县,以原昌邑县的行政区域设立县级昌邑市。
最近更新:2012/10/19 13: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