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摘自1936年版《中国农村经济论文集》(千家驹主编)第十七章《山东昌邑县农村的“孝帽子会”——一种旧有的丧葬合作组织》。
一、小引
我国农村旧有的各种类似合作组织,种类甚多。只就山东旧济南道属二十七县调查,便有十八类,五十七种。举凡耕种、买卖、借贷、储蓄、劳动、备荒以及婚丧、育乐、祭祀、旅行等等,无不备具。大连南满铁道会社调查课曾于民国十九年出版《支那之动乱与农村》一书,内载山东农村秘密结社五十二种,其中有好多种是属于合作社性质的。他们——日本人——虽然将这些合作组织视为“秘密”结社,甚至将“孝帽子会”一类的丧葬合作,列入“武装团体”项下。这是由于他们不大明瞭这种组织的意义和内容,无足深怪。笔者于民国二十一年曾到鲁省昌邑县调查农业经济状况,在该县丈岭一带,遇过好多的丧葬合作组织,如孝帽子会“白帽子会”等。这种组织很值得探讨。今就整理调查资料之便,特草短文,做个概括的介绍。
二、成立的原因和组织
孝帽子会一名白帽子会,又名“白社”。名称虽异,而性质则同。吾国旧俗:父母之丧,为人子者必佩麻挂孝,而孝服丧冠是用白粗布做成的。所以孝帽,白帽等,全是同一意义。
这种会的沿革,虽不易考证,而其成立的原因,则根据客观上的两种需要:(一)一般农民,遽遭大故,化(花)费必多,需要金钱上的互助;(二)农村闲人很少,农忙时尤甚,一遇亲丧,雇人不易,需要劳动力上的互助。这两种互助之最后的目的,是为将亲丧很顺利的办完,免有“抱恨终天”之憾。因此,凡是老亲在堂的成年男子,便想凑合到相当人数,成立一个孝帽子会。
加入这种会的份子(成员),全是久居本乡的土著,大都务农为业。“老街旧邻”,彼此相知,有事很容易帮忙。至于组织方法:是先由发起人做“会首”(或公举会首)再凑若干人为“会友”。每会的人数,通常约自二十至三十五人,正是一般农户办丧事时所需要的人工数。成立的那天,大家在会首家里聚齐,公议遇事摊款额和服务方法。或写一会约,或一言为定。伺候谁家遭遇亲丧,大家即如议奉行。
三、会友间的互助
会友互助的方法有两种,一是金钱上的互助,一是劳力上的互助。所谓金钱上的互助,是在开成立会时,议定每一会友(包括会首)出钱的额数,遇到会友丧亲,大家照数交纳。每一会友出钱的数额,通常情形由一吊至五吊(每吊合铜元五十枚)。交纳的手续则分:(一)直接送给丧主;(二)由会首转交。
至于劳力上的互助,即是帮忙丧主办理丧葬各事。如舁([yú]同“抬”)棺,掘坑以及其他杂务,会友全可以襄办。
此外,还有奉行唯谨,值得称赞的几条“戒律”:(一)致送会金,不许延期和拖欠;(二)帮助劳力,不许片刻迟误。即是说:凡在会者,无论怎样的贫乏,接到会友的讣告,便须赶快的设法交钱。又无论昼夜,无论忙闲,一闻丧讯,便立刻到丧主家帮忙。听说某人正在忙于收割小麦的时候,会友家来人报丧,便马上放下田场的工作,赶到丧主家服务,这是很平常的情形。复次,会友在丧主家帮忙,不许叨人饮食,万不得已时,只许饮水,绝对不准用饭,因为一般会友,大都是些不甚宽裕的办家。一遭大故,则人财两乏,自无余力来招待其他有互助关系的会友了。
四、会友间权利义务的均衡
这种组织既是合作性质的一种,在互助行为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意义,即是权利义务均衡无争。必得如此,这种制度才能长久的存在,才能普遍的推广。我国农村旧有的各种合作组织,大都具有这种情义,孝帽子会也无例外。它所以达到权义均衡美德,是根据下列几种方法:(一)凡遭遇亲丧的会友,便有接受或要求其他会友帮助金钱和劳力的权力;其他会友即应尽到帮助的义务。互相帮助,直到全体会友亲故后为止;(二)凡双亲健在的会友,只能限定父或母一人的丧葬享受这种被帮助的权利,须于入会时自行声明。所以“椿萱并茂”的会友,常须加入两个孝帽子会。若全体会员均是双亲在堂,对于他们父母的丧葬欲一律享受孝帽子会的权利并尽其义务者,也有其例,不过很少;(三)如某家遭遇亲丧,正赶上某会友未在本乡,无从帮忙,必须由缺席的会友家另外找人替工。应该交的会金,也须照数完纳。因为上述的三种办法,会友间的权利义务,很容易均衡而无争执。但是,这只是一个浅层的概说而已。
五、解散与出会
这种会成立后,必俟(等到)全体会友亲丧终了,才可以宣告解放。自成立至解散,并无一定的期限,因为会友的父母不一定什么时候准死。所以存在一二十年的孝帽子会,是常有的事。比方说,某一会友的母亲自五十岁在会,直到七十岁寿终,这其间的经过便是二十年。如果是“寿登大耄”的老人,比这个时间更要长些了。
因有在会的时间很长,所以会友中途出会的事,自所难免,如出走,迁移,死亡等,全是中途出会的重要理由。如果会遇到这种出会的事情,他们补救的办法,常是斟酌着下列几个途径:(一)出走者由兄弟子侄来顶替,代负缴纳会金和帮助劳力的义务;(二)老亲健在,举家迁徙者,即断绝权利义务的关系;(三)如果已享受过亲丧被助的权利,尚未尽完义务而中途出会者,如无顶替之人,例须照约赔偿会金,宽免劳力的义务。此外,也许还有别的办法,要看出会的情形如何而定。
关于会友中途出会的补救办法,在立会之初,多不讨论,大都临时议定。这因为经过的时期很长,人事的变化莫测;又兼同会者皆有乡谊的关系,相知素深,遇事自易商决,毋须预先讨论了。
六、尾语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守望相助”。一般人常用这句老话来形容农村里社群生活的合作精神。但是,在守望相助的前提之下,有过怎样的组织?取过怎样的方法?收过怎样的效果?这实在是研究农村问题和从事乡村建设的人民应该注意的一点,因为这类的组合,历史很久,种类很多,作用很大;尤其是一切办法,合乎我国农村社会背景和风俗习惯,这一点最值得重视。希望对这种问题感觉兴趣的人们,做个比较具体而扩大的研究。不但在学术和应用上有它相当的价值,还可以免得外国人的著作中对此有好多的误解,区区短文,只是“抛砖引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