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捷报传来!
2020年01月22日,国家住建部正式命名昌邑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标志着我市的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又跨上了一个新台阶。此次我省仅有昌邑、邹城2个城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殊荣。
2017年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抢抓新旧动能转换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机遇,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特别是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高点定位,深入论证,精心谋划,有效引领城市绿化提档升级。
近年来,按照“生态、文明、宜居”的城市生态建设理念,本着“民富、民生、民乐”的原则,我市对植物品种搭配、园林绿地布局、景点小品设置等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并严格按规划进行建设了一批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道路绿地、庭院绿地等城市精品绿地。 始终坚持“建管”并重,坚持走市场化路子,加强绿化日常科学管护,切实维护了好城市绿化成果。
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巩固和发展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成果,逐步树立城市功能优化、生态保护良好、环境优美宜人的良好城市形象,使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工作走上一条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努力推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再上新台阶。